无锡高压锅炉管“加硼钢”潜规则被打破 钢材出口受冲击
12月31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宣布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其中明确提出取消含硼钢的出口退税。据悉,含硼钢在海关统计数据中一共有四个税则号,(1)宽大于等于600mm热轧含硼合金钢材,原享受13%的退税率;(2)宽度小于600mm热轧含硼合金钢板材,原享受9%的出口退税率;(3)不规则盘卷的含硼合金钢热轧条杆,原享受13%的出口税率;(4)含硼合金钢热加工条、杆,原享受9%的出口退税率。此次税收调整后,上述四类含硼钢出口退税率全部归零。
据悉,2014年1-11月,我国共出口钢材8374万吨,同比增长46.8%,其中含硼钢总量占钢材出口总量约43%。即此次含硼钢出口退税的取消,将影响4成的钢材出口量。相关数据显示,2014年1-10月前述四类含硼钢累计出口量达3259万吨,占同期钢材出口总量的44%。与去年同期相比,这四类含硼钢出口量同比增幅达42.5%,高于同期钢材出口总量增幅,其中含硼螺纹钢增幅达65.3%,宽度小于600热轧含硼合金钢材同比增幅更是高达79.9%。
即含硼钢材出口量的激增,对支撑了我国钢材出口的大幅增长。但其背后是在国内钢材市场供大于求的背景下,部分钢企运用了“加硼”潜规则。据悉,因为我国鼓励出口特殊合金钢材产品,对合金钢产品出口一度维持相应减税的优惠政策。此前海关税则中规定,含硼量达到0.0008%及以上钢材产品可按合金钢申报,即可享受出口退税政策。为此,部分钢企在普钢中加入硼元素,改头换面成合金钢产品出口,并由此享受出口退税,而这已成为业内“加硼”潜规则。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冶金行业分会副秘书长姜喜成曾告诉网易财经,“许多钢企在钢材中加硼以获取出口退税,从而获得出口价格优势”。对此,许多国家特别是东南亚国家的钢厂“非常气愤”,“多次强烈向我们呼吁予以解决”。由此,2014年中国钢材出口量激增的同时,收到的反倾销、发补贴不断,而在此背景下,对于2015年含硼钢材出口退税的取消,钢铁业内一度存有预期,不少钢企也表示做好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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